北辰區大張莊示范鎮永定新河南農民安置用房B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
作者:admin | 日期:2021-03-17 10:02 | 人氣:
天津華勘環??萍加邢薰臼芴旖虮背墙ㄔO發展有限公司委托,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,于2021年1-2月對北辰區大張莊示范鎮永定新河南農民安置用房B地塊進行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
地塊位于天津市北辰區永定新河南側,東至尚達道,南至崇仁道,西至尚忠路,北至辰環路,調查面積190846.4m2。未來規劃用地性質為二類居住用地和中小學用地。
基于資料收集、現場踏勘、人員訪談等方法的調查分析可知:
(1)地塊北側歷史上主要為農用地及魚塘,種植水稻及黃瓜、番茄等大棚蔬菜,灌溉用水引自永定新河。地塊內魚塘深度1.5m,占地面積約18.6畝,用于魚、蝦養殖,目前地塊內魚塘已利用村莊拆遷建筑垃圾填平。地塊東北側部分區域2009年修建為北麻疸村,2019年完成拆遷工作。地塊內曾有一條長度約為338m,寬6m的水渠,用于農田灌溉蓄水,目前該水渠部分區域進行了地塊平整填平,地塊內存留一條長158m,寬6m的灌溉水渠。
南側小地塊區域2011年以前為農用地及魚塘,2011年該地塊北側修建板房,用于魚塘看守人員居住,2013-2016年期間用于廢鐵回收存放。
地塊內部關注污染物包括As、Cu、Cd、Pb、Zn、Hg等重金屬、有機氯農藥(如滴滴涕、六六六等)、有機磷農藥(敵敵畏、樂果等)、苯并[a]芘等多環芳烴類、酞酸酯類。同時應關注地塊內灌溉水渠地表水常規指標,如氨氮、COD及pH。
(2)地塊周邊潛在污染源主要有歷史農田、魚塘、周邊村莊燃煤取暖(煤不完全燃燒)產生的污染物質、外環線道路過往車輛尾氣排放、養殖場糞便排放、自行車制造廠、電線線纜等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的污染物質等。
地塊周邊關注污染物為As、Cu、Cd、Pb、Zn、Hg、Ni、苯、二甲苯等苯系物、多環芳烴,石油烴、六六六、DDT,氨氮、COD、pH。
通過第二階段污染確認,采用系統布點法和判斷布點法對地塊進行采樣布點,本次調查在地塊內共布設了38個土壤采樣點、1個底泥采樣點,13個地下水采樣點,1個地表水采樣點;共采集并送檢129件土壤樣品、1件底泥、13件地下水樣品和1件地下水樣品。檢測和篩選結果如下:
(1)土壤樣品中污染物As、Cd、Cu、Pb、Hg、Ni、pH、p,p'-DDE、p,p'-DDD、o,p'-DDT、p,p'-DDT、石油烴(C10-C40)有檢出,其余Cr(六價)、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、有機農藥均未檢出,檢出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用地的篩選值。
(2)地下水樣品中污染物As、Cd、Pb、Cu、Ni、1,1,2-三氯乙烷、可萃取石油烴(C10-C40)均有檢出,其余污染物Cd、Cr(六價)、Hg、有機農藥、揮發性有機物、半揮發性有機物均未檢出,檢出污染物As、Cd、Pb、Cu、Ni、1,1,2-三氯乙烷含量均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水限值,石油烴(C10-C40)未超過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(試行)》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(3)地表水中檢出的pH、氨氮、As、Cu、Pb均未超過《地表水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Ⅳ類水限值,化學需氧量超過《地表水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Ⅳ類水限值,屬于Ⅴ類水;Ni未超過《地表水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準限值。
綜上所述,北辰區大張莊示范鎮永定新河南農民安置用房B地塊土壤中檢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地下水中檢出污染物含量未超過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/T 14848-2017)Ⅳ類標準限值,石油烴(C10-C40)含量未超過《上海市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、風險評估管控與修復方案編制、風險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工作的補充規定(試行)》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;地表水中檢測指標除CODcr外,其他檢測指標含量均未超過《地表水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Ⅳ類標準限值,地表水沉積物檢出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過《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符合未來規劃為二類居住用地和中小學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要求,無需進一步開展補充調查工作。